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17題
喪禮服務人員運用基本倫理原則在服務上的實踐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題目
喪禮服務人員運用基本倫理原則在服務上的實踐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 (1) 喪禮服務人員因應人物力的調配,而善意欺騙喪親家屬原選定的日子已無禮廳可供租用,這是「公平」的實踐
- (2) 喪禮服務人員避免採用危害社會或影響環境的服務商品,這是「行善」的實踐
- (3) 喪禮服務人員不對外提供消費者的基本資料、消費內容與金額,這是「保密」的實踐
- (4) 透過有效的溝通技巧,引導亡者家屬了解並共同尊重亡者生前簽定的殯葬禮儀服務合約或遺囑,這是「尊重自主權」的實踐
官方答案
(1) 喪禮服務人員因應人物力的調配,而善意欺騙喪親家屬原選定的日子已無禮廳可供租用,這是「公平」的實踐
解析
殯葬倫理原則包括尊重自主、行善、不傷害、公平與保密。選項1以人物力調配為由,謊稱家屬原選定的日子已無禮廳可租,屬於欺騙,違反誠信與不傷害原則,不能稱為公平的實踐;公平指資源分配不偏私、對服務對象一視同仁。選項2避免採用危害社會或影響環境的商品,是行善(不傷害)的實踐;選項3不對外提供消費者個資與消費金額,是保密的實踐;選項4透過溝通引導家屬尊重亡者生前簽定的契約或遺囑,是尊重自主權的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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