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33題

有關特留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 . 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二B . 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C . 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

題目

有關特留分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A . 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二B . 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C . 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D . 兄弟姊妹之 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1. (1) A B
  2. (2) A D
  3. (3) A C
  4. (4) B C

官方答案

(3) A C

解析

依民法第1223條,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之特留分,均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兄弟姊妹及祖父母之特留分,則為應繼分三分之一。題目A稱直系血親卑親屬為三分之二,錯誤;C稱父母為三分之一,亦錯誤。B配偶二分之一、D兄弟姊妹三分之一均正確。因此有誤者為A、C,答案選3。特留分是保障法定繼承人最低限度,計算時先算應繼分再乘上各親等比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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