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4題
依戶籍法第62 條,因死亡,死者之國民身分證如何處理?
題目
依戶籍法第62 條,因死亡,死者之國民身分證如何處理?
- (1) 由戶政事務所蓋註銷章收回
- (2) 由戶政事務所蓋註銷章交還家屬
- (3) 由戶政事務所截角後收回
- (4) 由戶政事務所截角後交還家屬
官方答案
(3) 由戶政事務所截角後收回
解析
依《戶籍法》第62條規定:「申請死亡登記者,應繳交國民身分證;其國民身分證,由戶政事務所截角後收回。」故死者之國民身分證應由戶政事務所「截角後收回」,並非僅蓋註銷章(選項1、2),亦非交還家屬(選項2、4)。截角是為防止身分證遭冒用之防偽處置,收回則由戶政機關註銷建檔。答題關鍵在區分「截角」與「蓋註銷章」、以及「收回」與「交還家屬」:法規明定為截角後收回,故正確選項為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