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29題

《禮記》曰:「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 。」下列敘述 何者有誤?

題目

《禮記》曰:「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 。」下列敘述 何者有誤?

  1. (1) 「下殺」是指親密的直系血親推到來孫為止
  2. (2) 「上殺」是指親密的直系血親上推到高祖為止
  3. (3) 「以三為五」的「三」,是以我為中心,上至父母,下至子女,是最親密的三代親屬關係,感情交流深哀痛亦深
  4. (4) 「以五為九」,是從五代再往上下推及二代, 成為九代,離核心的我愈遠,彼此的關係就愈淡薄

官方答案

(1) 「下殺」是指親密的直系血親推到來孫為止

解析

《禮記》所說「親親以三為五,以五為九」,是以自己為中心來推算:三指的是自己、父親、子女;再加上祖父、孫子就成為五;再加高祖、曾祖、曾孫、玄孫就成為九。所以「上殺」是向上推算到高祖為止,「下殺」是向下推算到玄孫為止,血緣越遠,喪服的服制就越輕。「來孫」是玄孫的兒子,已經超出九族的範圍,不在下殺所及的範圍內,因此選項1說下殺推至來孫為止是錯誤的。選項2、3、4分別說明上殺至高祖、三為父母子女、以五為九再上下各推二代,都與原文相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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