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57題

已領有證書之商標權利,是否有年限?年限為何?

題目

已領有證書之商標權利,是否有年限?年限為何?

  1. (1) 有,30 年,到期可申請展期
  2. (2) 無,商標權為註冊人永久權利,直至該註冊人放棄為止
  3. (3) 有,10 年,到期可申請展期
  4. (4) 有,20 年,到期可申請展期

官方答案

(3) 有,10 年,到期可申請展期

解析

商標法規定,商標權並非永久,而是有期限的權利。依據《商標法》第33條,商標權期間為10年,自註冊公告之日起算;期間屆滿前得申請延展,每次延展亦為10年,且可反覆申請,故選項3正確。選項1(30年)、選項4(20年)所稱年限與法規不符;選項2稱商標權為永久權利亦錯誤,因商標權須經註冊取得並定期延展,若屆期未延展將消滅。此與專利權(發明20年、新型10年、設計12年)及著作權(存續至著作人死亡後50年)的保護期間不同,考生應區分各類智慧財產權的年限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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