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67題
依據「骨灰( 骸) 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列敘述哪些 錯誤?
題目
依據「骨灰( 骸) 存放單位使用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下列敘述哪些 錯誤?
- (1) 「骨灰( 骸) 存放設施使用權之使用期間」,可分為「彈性年限使用權」、「永久使用權」及「固定年限使用權」三類
- (2) 所謂永久使用權,係指骨灰( 骸) 存放設施經營業者同意消費者永久供奉存放骨灰( 骸) 至該業者解散時止
- (3) 買賣契約標的如指定至區排層號, 係違反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即屬無效
- (4) 雙方約定為固定年限使用權者,如該設施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事變致喪失存放骨灰( 骸) 功能,而不能修復或修復顯有重大困難,契約視為終止
官方答案
(1) 「骨灰( 骸) 存放設施使用權之使用期間」,可分為「彈性年限使用權」、「永久使用權」及「固定年限使用權」三類、(2) 所謂永久使用權,係指骨灰( 骸) 存放設施經營業者同意消費者永久供奉存放骨灰( 骸) 至該業者解散時止、(3) 買賣契約標的如指定至區排層號, 係違反不得記載事項規定,即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