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31題

下列對於遺囑之敘述,何者有誤?A.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B.限制行為能力人,須經法定代理 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C.遺囑人違反關於特留…

題目

下列對於遺囑之敘述,何者有誤?A.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B.限制行為能力人,須經法定代理 人之允許,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遺囑C.遺囑人違反關於特留分之規定,其遺囑無效 D.受監護宣告之人,不得為遺囑

  1. (1) BD
  2. (2) AB
  3. (3) CD
  4. (4) BC

官方答案

(4) BC

解析

本題要選「有誤」者。依民法第1186條,無行為能力人不得為遺囑;受監護宣告之人屬無行為能力人(民法第15條),故A、D敘述正確。同條第2項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無須」經法定代理人允許即得為遺囑,但未滿十六歲者不得為之,B稱「須經允許」與法條相反,有誤。依民法第1225條,遺贈侵害特留分時,權利人只能就不足數額行使扣減權,遺囑並不因此無效,C亦有誤。故選B、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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