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7題

在喪服「五服四等」之禮制中,其服制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在喪服「五服四等」之禮制中,其服制下列何者為非?

  1. (1) 義服,為業師
  2. (2) 降服,為出嫁之姊妹
  3. (3) 加服,為母妗(母親兄弟的妻子)
  4. (4) 正服,為父母等

官方答案

(3) 加服,為母妗(母親兄弟的妻子)

解析

五服之服制分正服、加服、降服、義服四類。正服是依本宗親屬關係的常制而服,如為父母服斬衰、為祖父母服齊衰;降服是因出嫁、出嗣等原因而降等,如出嫁之女為本生父母降服,出嫁的姊妹由期服降為大功;義服是本無血親關係、因義而服,如業師、繼母等;加服則是本服較輕,因恩情或特殊情形而加重。母妗即舅母,與己為姻親,並無本宗血親的服制基礎,縱有服亦歸義服一類,不能列為加服,故第3項為非。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