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14題
傳統喪服制度對於服喪中「長幼」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題目
傳統喪服制度對於服喪中「長幼」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 (1) 未滿十歲者,為無服之殤,以日易月,殤而無服
- (2) 殤者依其年齡可分為「長殤」、「中殤」、「下殤」三等服制
- (3) 子生三月,若已經取名,死則哭之;未取名,則不哭
- (4) 「長幼」是對未成年的身分來作為服喪輕重之標準,為降低白髮人送黑髮人之遺憾,乃以家庭倫理之長幼有序作為降服之考量
官方答案
(1) 未滿十歲者,為無服之殤,以日易月,殤而無服
解析
《儀禮・喪服》以年齡區分殤服:19至16歲為長殤、15至12歲為中殤、11至8歲為下殤;不滿8歲者才是「無服之殤」,以日易月、殤而無服。選項1把界線寫成「未滿十歲」,與8歲的規定不符,故為非。其餘選項:殤者分長殤、中殤、下殤三等;子生三月已取名者,死則哭之,未取名則不哭;長幼是以未成年身分作為服喪輕重的標準,均屬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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