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78題
依《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題目
依《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 (1) 不得約定契約所載服務項目消費者若未使用則視同放棄,且不得更換
- (2) 殯葬服務業者依契約應退款者,如有總價與分項總和不符者,該分項退款計算方式應以該分項之原定價格為之
- (3) 當殯葬服務業者於提供殯葬服務時,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殯葬服務業者之事由,導致殯葬服務項目或商品無法提供時,雙方得於契約中約定,擇定以「消費者得依殯葬服務業者提供之選項,選擇以同級或等值之商品或服務替代之」或「消費者得要求殯葬服務業者扣除相當於該項服務或商品之價款」之一方式為之
- (4) 契約有效期間自殯葬服務業者接獲消費者通知時起至契約履行完成時止
官方答案
(2) 殯葬服務業者依契約應退款者,如有總價與分項總和不符者,該分項退款計算方式應以該分項之原定價格為之、(4) 契約有效期間自殯葬服務業者接獲消費者通知時起至契約履行完成時止
解析
依《殯葬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3條第1款,不得約定消費者未使用服務視同放棄且不得更換,故選項1為法令禁止記載事項(敘述正確)。選項2錯誤:同條第2款規定分項退款應以該分項價格佔總價比例計算,非以原定價格。選項3正確:同條第3款得約定不可抗力時以同級替代或扣除價款二擇一。選項4錯誤:契約有效期間自雙方簽訂契約時起算,非自接獲通知時起。故錯誤敘述為2、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