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74題
下列何者為意外死亡案件取得死亡證明文件的程序項目?
題目
下列何者為意外死亡案件取得死亡證明文件的程序項目?
- (1) 請醫師開立死亡證明
- (2) 於管轄警察單位製作筆錄
- (3) 請衛生單位開立死亡證明
- (4) 請檢察官開立相驗證明
官方答案
(2) 於管轄警察單位製作筆錄、(4) 請檢察官開立相驗證明
解析
意外死亡屬於非自然死亡,醫師不得開立死亡證明,衛生單位也不核發這類證明。正確程序是先向管轄警察機關報案並製作筆錄,再由檢察官相驗遺體、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家屬才能據以辦理除戶及殯葬事宜。因此選2、4;選1、3均非意外死亡案件取得死亡證明的途徑。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