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39題

傳統喪服制度對於服喪中「長幼」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題目

傳統喪服制度對於服喪中「長幼」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1. (1) 殤者依其年齡可分為「長殤」、「中殤」、「下殤」三等服制
  2. (2) 子生三月,若已經取名,死則哭之;未取名,則不哭
  3. (3) 未滿十歲者,為無服之殤,以日易月,殤而無服
  4. (4) 「長幼」是對未成年的身分來作為服喪輕重之標準,為降低白髮人送黑髮人之遺憾,乃以家庭倫理之長幼有序作為降服之考量

官方答案

(3) 未滿十歲者,為無服之殤,以日易月,殤而無服

解析

依《禮記》及傳統喪服「殤服」制度,未滿八歲死亡者為「無服之殤」,採「以日易月」之制(如七日易七月),而非選項3所稱「未滿十歲」。殤服分三等:十六至十九歲為「長殤」、十二至十五歲為「中殤」、八至十一歲為「下殤」,故選項1正確。選項2「子生三月,已取名則死而哭之,未取名則不哭」亦見於禮文,屬正確敘述。選項4說明以未成年身分(長幼)作為服喪輕重與降服考量,符合殤服減等之精神。因此,敘述有誤者為選項3(年齡標準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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