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66題

有關殯葬服務業營業之敘述,下列哪些不符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稱本條例)規定?

題目

有關殯葬服務業營業之敘述,下列哪些不符殯葬管理條例(以下稱本條例)規定?

  1. (1) 依本條例第42 條第4 項規定,殯葬設施經營業應加入該殯葬設施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殯葬服務業公會,始得營業
  2. (2) 殯葬服務業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領得經營許可證書後,應於6 個月內開始營業
  3. (3) 本條例第42 條第1 項規定以外之其他法人依其設立宗旨從事殯葬服務業,報經所在地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領得經營許可證書後,無須加入所在地之殯葬服務業公會,即得營業
  4. (4) 殯葬服務業預定暫停營業3 個月以上者,得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停業

官方答案

(3) 本條例第42 條第1 項規定以外之其他法人依其設立宗旨從事殯葬服務業,報經所在地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申請經營許可,領得經營許可證書後,無須加入所在地之殯葬服務業公會,即得營業、(4) 殯葬服務業預定暫停營業3 個月以上者,得以書面或口頭方式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停業

解析

本題問「不符」規定者。第3項錯誤:依殯葬管理條例第42條,殯葬服務業須加入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殯葬服務業公會始得營業,其他法人經許可領得經營許可證書後同樣負有加入公會的義務,不能主張免加入。第4項錯誤:暫停營業三個月以上者,應於停業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須以書面為之,不能以口頭方式辦理。第1項符合第42條第4項殯葬設施經營業加入公會始得營業的規定;第2項符合第42條第1項六個月內開始營業的規定,故非本題所問的不符情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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