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25題
有關「訃聞」之書寫,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訃聞」之書寫,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1) 為表族人眾多,姻親外戚之人名皆一併印上
- (2) 喪宅與靈堂設置地址不同時,應一併列印清楚
- (3) 書寫收件人姓名字體應整齊端正,末尾寫「收」、 「啟」以示謙恭
- (4) 為對收信人表示禮貌,訃聞封面之「訃」字應以紅色印刷
官方答案
(2) 喪宅與靈堂設置地址不同時,應一併列印清楚
解析
訃聞為告知喪訊之公文,喪宅(守喪處)與靈堂(設靈處)地址不同時,必須分別清楚列印(2),以便弔唁者前往正確地點。姻親外戚名單不全印(1);收件人末尾寫「啟」為發文者自稱,收件人寫「收」即可(3);訃聞屬凶禮,「訃」字應用黑色或白色,忌用紅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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