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44題
傳統喪服制度對於服喪中「長幼」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題目
傳統喪服制度對於服喪中「長幼」之原則,下列敘述何者為非?
- (1) 子生三月,若已經取名,死則哭之;未取名,則不哭
- (2) 殤者依其年齡可分為「長殤」、「中殤」、「下殤」三等服制
- (3) 「長 幼」是對未成年的身分來作為服喪輕重之標準,為降低白髮人送黑髮人之遺憾,乃以家庭倫理之長幼有序作為降服之考量
- (4) 未滿十歲者,為無服之殤,以日易月,殤而無服
官方答案
(4) 未滿十歲者,為無服之殤,以日易月,殤而無服
解析
傳統喪服制度中,殤服分為長殤(17-19歲)、中殤(12-16歲)、下殤(8-11歲),皆須服喪;「無服之殤」指未滿8歲者,以日易月,不服喪服。選項4敘述「未滿十歲者,為無服之殤」錯誤,應為未滿八歲。選項1依《禮記‧檀弓》記載正確;選項2殤服分級正確;選項3說明長幼有序作為降服考量,符合喪服制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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