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66題

依殯葬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之規定,有關殯葬禮儀服務業販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以下稱生前契 約)之預收費用,其依規定交付信託業管理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題目

依殯葬管理條例及相關法規之規定,有關殯葬禮儀服務業販售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以下稱生前契 約)之預收費用,其依規定交付信託業管理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哪些錯誤?

  1. (1) 殯葬禮儀服務業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停業期滿後,逾3 個月未申請復業,其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財產,由殯葬禮儀服務業者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退還與殯葬禮儀服務業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且尚未履行完畢之消費者
  2. (2) 信託業應就信託管理之費用每年結算一次,經結算未達預先收取費用之75%者,殯葬禮儀服務業應以現金補足其差額。前述之結算,未實現之損失得不計入
  3. (3) 殯葬禮儀服務業者與信託業者簽訂之生前契約預收費用信託契約終止時,信託業者應報該殯葬禮儀服務業者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4. (4) 信託業者應針對信託財產目錄及收支計算表編製月報表,並應於每月終了後10 個營業日內送達該殯葬禮儀服務業者

官方答案

(1) 殯葬禮儀服務業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停業期滿後,逾3 個月未申請復業,其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財產,由殯葬禮儀服務業者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退還與殯葬禮儀服務業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且尚未履行完畢之消費者、(2) 信託業應就信託管理之費用每年結算一次,經結算未達預先收取費用之75%者,殯葬禮儀服務業應以現金補足其差額。前述之結算,未實現之損失得不計入

解析

依《殯葬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7條及信託契約範本:1. 經營者停業逾3月未復業,信託財產應退還「消費者」(非經營者),且由主管機關指定信託業辦理,敘述錯誤。2. 信託管理費用每年結算,未達預收費用75%時,經營者應以現金補足差額,但「未實現損失得不計入」錯誤,結算應含未實現損益。3. 信託契約終止應報主管機關備查,正確。4. 信託業應編製月報表,於次月10個營業日內送達經營者,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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