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乙級 學科

第80題

下列何者為意外死亡案件取得死亡證明文件的程序項目?

題目

下列何者為意外死亡案件取得死亡證明文件的程序項目?

  1. (1) 於管轄警察單位製作筆錄
  2. (2) 請衛生單位開立死亡證明
  3. (3) 請醫師開立死亡證明
  4. (4) 請檢察官開立相驗證明

官方答案

(1) 於管轄警察單位製作筆錄、(4) 請檢察官開立相驗證明

解析

意外死亡屬非病死或可疑非病死案件,不能由一般醫師開立死亡證明書,也不是衛生單位之權責。應先向管轄警察機關報案,由警察單位製作筆錄、勘查現場並報請檢察官相驗;檢察官會同法醫相驗後,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該證明書即作為死亡證明文件。因此程序項目為製作筆錄與檢察官相驗證明。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