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7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69題
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5 條規定,經限期改 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應如何處罰?
題目
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5 條規定,經限期改 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應如何處罰?
- (1) 處新臺幣3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
- (2) 直接處新台幣1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 (3) 無連續處罰之規定
- (4) 最高得處新台幣500 萬元罰鍰
官方答案
(1) 處新臺幣3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
解析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55條第1項: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連續處罰之。選項2為第54條一般火化業務違規罰鍰;選項3錯誤因法條明定得連續處罰;選項4金額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