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50題
下列何者,依法不具有開立死亡證明之資格?
題目
下列何者,依法不具有開立死亡證明之資格?
- (1) 鄰里長
- (2) 醫院內之主治醫師
- (3) 法醫
- (4) 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診所醫師
官方答案
(1) 鄰里長
解析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16條規定,死亡證明書由醫師開立;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由檢察官相驗,必要時由法醫師辦理並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此二者具法定開立資格。選項2醫院主治醫師、4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診所醫師均屬醫師,具開立資格;3法醫亦具資格。惟選項1鄰里長並非醫師或法醫,依法不具開立死亡證明之資格,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