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43題

敬稱人死之年齡在三十以下者為:

題目

敬稱人死之年齡在三十以下者為:

  1. (1) 享嵩壽
  2. (2) 享年
  3. (3) 享壽
  4. (4) 得年

官方答案

(4) 得年

解析

傳統喪禮書寫亡者年齡有敬語區分:年逾六十以上稱「享壽」,高壽八九十歲稱「享嵩壽」,二者皆指長者;「享年」為對平輩或一般逝者之年歲敬稱,使用對象較廣。而「得年」專用於年少亡故者,禮俗上指未滿三十歲(或說未及壯年)之逝者,以示其壽命未盡、令人惋惜。題目明定三十歲以下,故應用「得年」。選項1、2、3皆指年長者或通用敬稱,不適用於年少者,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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