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22題
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者不得為殯葬服務業負責人:
題目
依殯葬管理條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者不得為殯葬服務業負責人:
- (1) 犯妨害自由罪經受有期徒刑1 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者
- (2) 受破產之宣告已復權者
- (3) 受感訓處分之裁定確定已執行完畢滿三年者
- (4) 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者
官方答案
(1) 犯妨害自由罪經受有期徒刑1 年以上刑之宣告確定,尚未執行完畢者
解析
依殯葬管理條例對殯葬服務業負責人資格的限制,犯妨害自由罪經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上確定且尚未執行完畢者,不得擔任負責人,故選1。受破產宣告者於復權後限制即解除;受感訓處分裁定確定並執行完畢滿三年者,亦已逾限制期間;至於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須經認定不能勝任該業務,才生資格問題,非當然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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