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14題
殯葬管理條例對於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殯葬服務業未依規定交付信託業管理之 罰則為:
題目
殯葬管理條例對於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之殯葬服務業未依規定交付信託業管理之 罰則為:
- (1) 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之
- (2) 經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止其許可
- (3) 除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外,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
- (4) 處新臺幣2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 得廢止其經營許可
官方答案
(4) 處新臺幣2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其情節重大者, 得廢止其經營許可
解析
生前殯葬服務契約若有預收費用,業者應依殯葬管理條例將一定比例(現行規定為75%)交付信託業管理,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未依規定交付信託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其經營許可,故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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