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51題
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3 條規定,應如何處罰?
題目
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3 條規定,應如何處罰?
- (1) 新臺幣3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 (2) 先要求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處新臺幣1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罰鍰
- (3) 無按次處罰之規定
- (4) 最高得處新台幣300 萬元罰鍰
官方答案
(1) 新臺幣3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
解析
依《殯葬管理條例》第73條規定:「未經核准,擅自使用移動式火化設施經營火化業務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屆期仍未改善或補辦手續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故本題選1。選項2之10萬至30萬元非本條金額;選項3稱無按次處罰,與條文「得按次連續處罰」不符;選項4之最高300萬元亦非本條上限(本條上限為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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