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38題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題目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1. (1) 委託他人檢舉
  2. (2) 匿名
  3. (3) 以他人名義檢舉
  4. (4) 以真實姓名檢舉

官方答案

(4) 以真實姓名檢舉

解析

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相關規定,檢舉人必須以真實姓名(具名)提出檢舉,並提供具體事證,經查證屬實、起訴甚至判決有罪確定後,才核發獎金。這是因為主管機關須能確認檢舉人身分、通知補正及後續聯繫,並避免浮濫檢舉或冒名領獎。若以匿名方式、借用他人名義或委託第三人代為檢舉,因無法確認實際檢舉人為何人,也難以保障檢舉人安全與權益,原則上不予核給獎金。故本題應選以真實姓名檢舉。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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