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44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 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 (1) 消防講習
- (2) 衛生講習
- (3) 環境講習
- (4)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官方答案
(3)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教育法規定,自然人、法人或團體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所定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以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環境講習。其立法目的在於透過環境教育課程,使違規者了解污染行為對環境的影響,進而改變行為、預防再犯。消防講習、衛生講習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各有其主管法規與適用對象,與環保違規無關,故選環境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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