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34題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小舅子乙(二親等以內的關係人)間,下列何種 行為不違反該法?
題目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公職人員甲與其小舅子乙(二親等以內的關係人)間,下列何種 行為不違反該法?
- (1) 關係人乙經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程序,並主動在投標文件表明與甲的身分關係,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 (2) 甲要求受其監督之機關聘用小舅子乙
- (3) 甲、乙兩人均自認為人公正,處事坦蕩,任何往來都是清者自清,不需擔心任何問題
- (4) 小舅子乙以請託關說之方式, 請求甲之服務機關通過其名下農地變更使用申請案
官方答案
(1) 關係人乙經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程序,並主動在投標文件表明與甲的身分關係,取得甲服務機關之年度採購標案
解析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原則上禁止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與其服務或受監督機關進行補助、買賣、租賃、承攬等具對價交易;但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辦理的採購屬法律容許的例外。乙又在投標文件主動據實表明與甲的身分關係,符合公開透明要求。選項2以職權要求聘用,選項4以請託關說推動農地變更,都是不當影響公務;選項3誤以為無私即可免除迴避義務,並不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