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喪禮服務丙級 學科
第63題
勞保被保險人之未滿12 歲之子女死亡,發給幾個月喪葬津貼?
題目
勞保被保險人之未滿12 歲之子女死亡,發給幾個月喪葬津貼?
- (1) 5 個月
- (2) 2 個半月
- (3) 1 個半月
- (4) 3 個半月
官方答案
(3) 1 個半月
解析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第1項,被保險人之配偶或未滿12歲之子女死亡者,發給相當於1個半月之喪葬津貼。若為被保險人本人死亡,則發給5個月(選項1);被保險人之父母、12歲以上未滿20歲之子女死亡,發給2個半月(選項2);被保險人之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姊妹死亡,發給1個月。選項4(3個半月)非法定給付標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