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飲料調製乙級 學科
第27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 (1)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 (2) 接受環境講習
- (3) 移送警察局
- (4) 勸導改善
官方答案
(1)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執行稽查人員依法要求提示身分證明時,民眾無故拒絕或規避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選項1正確),屬行政罰鍰性質。隨地亂丟垃圾本身依同法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與拒絕提示身分屬不同違規行為。選項2「接受環境講習」並非本項拒絕提示身分的直接處分;選項3「移送警察局」非該法對此行為的法定處分類型;選項4「勸導改善」適用輕微違規初犯,但無故拒絕提示身分已構成處罰要件,非僅勸導。故本題答案為選項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