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飲料調製乙級 學科

第27題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題目

小明隨地亂丟垃圾,遇依廢棄物清理法執行稽查人員要求提示身分證明,如小明無故拒絕提供,將 受何處分?

  1. (1)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2. (2) 接受環境講習
  3. (3) 移送警察局
  4. (4) 勸導改善

官方答案

(1) 處新臺幣6 百元以上3 千元以下罰鍰

解析

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執行稽查人員依法要求提示身分證明時,民眾無故拒絕或規避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選項1正確),屬行政罰鍰性質。隨地亂丟垃圾本身依同法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與拒絕提示身分屬不同違規行為。選項2「接受環境講習」並非本項拒絕提示身分的直接處分;選項3「移送警察局」非該法對此行為的法定處分類型;選項4「勸導改善」適用輕微違規初犯,但無故拒絕提示身分已構成處罰要件,非僅勸導。故本題答案為選項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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