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乙級 學科
第15題
關於侵占罪之概念,下列何者不正確?
題目
關於侵占罪之概念,下列何者不正確?
- (1) 員工將公司財物由持有變成據為己有之時即已構成
- (2) 員工私自將公司答謝客戶之禮盒留下供己使用,即會構成
- (3) 員工不能將向客戶收取之貨款先行用於支付自己親屬之醫藥費
- (4) 事後返還侵占物可免除責任
官方答案
(4) 事後返還侵占物可免除責任
解析
侵占罪(刑法第 336 條)係將他人之物非法占為己有。選項 1、2、3 均符合構成要件:持有轉為據有、受託保管物私自使用、代收貨款挪作私用皆屬侵占。選項 4 錯誤:侵占罪為即成犯,行為完成即成立,事後返還贓物僅得於量刑時酌減其刑(刑法第 59 條),不能免除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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