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電腦輔助機械設計製圖乙級 學科

第59題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 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題目

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 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應接受下列何種講習?

  1. (1) 環境講習
  2. (2)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3. (3) 衛生講習
  4. (4) 消防講習

官方答案

(1) 環境講習

解析

依《環境管理人員設置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事業機構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或自治條例之行政法上義務,經處分機關處停工、停業處分或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罰鍰者,其環境管理人員應接受環境講習。此為環境管理人員違規後的強制進修措施,以強化其環保法規認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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