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太陽光電設置乙級 學科
第52題
公司員工甲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之不法利益,或對公司不滿而無故洩漏公司的營業秘密給乙公司,造 成公司的財產或利益受損,是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刑?
題目
公司員工甲意圖為自己或他人之不法利益,或對公司不滿而無故洩漏公司的營業秘密給乙公司,造 成公司的財產或利益受損,是犯了刑法上之何種罪刑?
- (1) 竊盜罪
- (2) 詐欺罪
- (3) 背信罪
- (4) 侵占罪
官方答案
(3) 背信罪
解析
刑法背信罪(第342條)指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意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違背其任務,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員工受公司委任處理事務,負有忠實與保密義務,無故將營業秘密洩漏給乙公司並造成公司損失,屬違背任務的背信行為;若涉及營業秘密,另可能觸犯營業秘密法。竊盜、侵占是侵害持有物,詐欺是施用詐術使人交付財物,均與本題情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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