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太陽光電設置乙級 學科

第40題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題目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1. (1)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分贈友人
  2. (2) 將著作權人之作品及資訊,下載供自己使用
  3. (3) 直接轉貼高普考考古題在FACEBOOK
  4. (4) 以分享網址的方式轉貼資訊分享於BBS

官方答案

(1)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分贈友人

解析

依《著作權法》第51條,供個人或家庭非營利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第65條則以利用目的、性質、比例及市場影響判斷是否合理使用。將講師授課內容錄音,已屬重製,再分贈友人則進一步涉及散布,超出個人使用範圍,須取得授權。下載作品供自己使用、以分享網址方式轉貼資訊,均未另行重製或散布著作內容;高普考試題屬《著作權法》第9條所列依法令舉行考試之試題,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轉貼亦無侵害問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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