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3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17題
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坡道,其高低差達75 公分以上,坡度不得超過
題目
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坡道,其高低差達75 公分以上,坡度不得超過
- (1) 1 比12
- (2) 1 比10
- (3) 1 比15
- (4) 1 比8
官方答案
(1) 1 比12
解析
依「建築物無障礙設計規範」(內政部營建署),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坡道,高低差達 75 公分以上者,坡度不得超過 1:12(約 8.33%)。1:10、1:8 過陡,1:15 為更緩和之建議值非強制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