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26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緊急進口之構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緊急進口之構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進口之間隔不得小於40 公尺
- (2) 進口應設地面臨道路或寬度在4 公尺以上通路之各層外牆面
- (3) 進口外應設置陽台,其寬度應在1 公尺以上,長度4 公尺以上
- (4) 進口之寬度應在75 公分以上,高度應在1.2 公尺以上
官方答案
(1) 進口之間隔不得小於40 公尺
解析
緊急進口是供消防人員從室外進入救援的開口;法規規定的間隔上限是四十公尺,也就是「不得大於四十公尺」,而非「不得小於」。這樣規定,是為了讓沿街各戶都能被雲梯或消防人員迅速到達。進口寬度應在七十五公分以上、高度應在一點二公尺以上,外部並應設置寬一公尺以上、長四公尺以上的陽台,且應臨接道路或四公尺以上通路,這些都是正確的構造要求。因此選項1把上限寫成下限,是錯誤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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