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建築製圖應用乙級 學科
第27題
高層建築物依規定設置之防災中心,至少應具有多少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 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
題目
高層建築物依規定設置之防災中心,至少應具有多少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 備及該層防火構造之樓地板予以區劃分隔?
- (1) 2 小時
- (2) 1 小時
- (3) 1.5 小時
- (4) 3 小時
官方答案
(1) 2 小時
解析
高層建築物的防災中心是火災發生時的指揮、監控與避難引導據點,必須以具二小時以上防火時效的牆壁、防火門窗等防火設備,配合該層防火構造樓地板區劃分隔,才能在火場中維持一段可運作的安全時間。一小時或一點五小時不足以形成法定的獨立防火區劃;三小時雖更長,但法規最低要求為二小時,故選二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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