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陶瓷手拉坯丙級 學科

第22題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題目

下列何者非屬職業災害之概括原因?

  1. (1) 不衛生的習慣
  2. (2) 不安全的機械設備
  3. (3) 不安全的動作
  4. (4) 不安全的環境狀況

官方答案

(1) 不衛生的習慣

解析

在職業安全衛生概論與勞工安全法規中,引發職業災害的概括直接原因主要歸納為兩大類:人的「不安全動作(行為)」與物或場所的「不安全環境狀況」(含不安全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欠缺等)。選項(1)「不衛生的習慣」屬於個人生活或衛生習慣,並非職業災害事故發生的法定或概括直接致災原因分類,故選(1)。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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