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金屬成形乙級 學科

第18題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題目

下列何者之工資日數得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1. (1) 請事假期間
  2. (2) 放無薪假期間
  3. (3) 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前6 個月
  4. (4) 職災醫療期間

官方答案

(3) 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前6 個月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平均工資係以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6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總日數計算。因此得列入計算的是「發生計算事由之當日前6個月」這個法定區間;請事假、放無薪假期間通常無工資,職災醫療期間亦非一般工資給付期間,不能作為列入計算的工資日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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