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餐飲服務丙級 學科
第41題
甲公司開發部主管A 掌握公司最新技術製程,並約定保密協議,離職後就任同業乙公司,將甲公司之 機密技術揭露於乙公司,使甲公司蒙受巨額營業上損失,下列何者「非」屬A…
題目
甲公司開發部主管A 掌握公司最新技術製程,並約定保密協議,離職後就任同業乙公司,將甲公司之 機密技術揭露於乙公司,使甲公司蒙受巨額營業上損失,下列何者「非」屬A 可能涉及之刑事責任?
- (1) 營業秘密法之未經授權洩漏營業秘密罪
- (2) 刑法之洩漏工商秘密罪
- (3) 營業秘密法之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罪
- (4) 刑法之背信罪
官方答案
(3) 營業秘密法之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罪
解析
A身為開發部主管,原先合法且業務上持有甲公司的機密技術製程,其違約洩漏給競爭對手乙公司的行為,可能構成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1第1項第2款之「知悉或持有營業秘密,未經授權或超出授權範圍而使用、洩漏」,亦涉犯刑法第317條洩漏工商秘密罪及第342條背信罪。而「以不正方法取得營業秘密罪」係指竊取、侵占、詐術、脅迫或未經授權重製等手段非法取得他人秘密,A本屬合法掌管持有,故非以不正方法取得,選項3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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