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旅館客房服務丙級 學科
第38題
遇刑警要求察看旅客登記資料應
題目
遇刑警要求察看旅客登記資料應
- (1) 立即配合
- (2) 報警
- (3) 拒絕
- (4) 瞭解原因再決定
官方答案
(4) 瞭解原因再決定
解析
旅客登記資料(旅客名簿)屬個人隱私與旅館業管理規則保護範圍,非任意可提供。遇刑警要求察看,房務或櫃檯人員應先確認其身分、查察事由與合法依據(如搜索票或公務證),瞭解原因後再決定是否配合或請示主管,不可貿然交出。選項1未審核即配合、選項3直接拒絕、選項2報警均非最適處置,故以瞭解原因再決定為宜。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