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2梯次 旅館客房服務丙級 學科

第1題

遇刑警要求察看旅客登記資料應

題目

遇刑警要求察看旅客登記資料應

  1. (1) 報警
  2. (2) 瞭解原因再決定
  3. (3) 立即配合
  4. (4) 拒絕

官方答案

(2) 瞭解原因再決定

解析

旅宿業雖受治安機關之行政與刑事偵查監督,但刑警若無搜索票而要求調閱、察看旅客個人登記資料時,為落實《個人資料保護法》及保障顧客隱私權,櫃檯或主管應先主動確認其身分並瞭解偵查原因、案由與法律依據後再行決定是否提供,必要時應通報駐店主管或法務人員協處,不可未經確認便立即配合,亦不宜無端逕行拒絕或盲目報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