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旅館客房服務丙級 學科

第76題

下列有關智慧財產權行為之敘述,何者有誤?

題目

下列有關智慧財產權行為之敘述,何者有誤?

  1. (1) 以101 大樓、美麗華百貨公司做為拍攝電影的背景,屬於合理使用的範圍
  2. (2) 原作者自行創作某音樂作品後,即可宣稱擁有該作品之著作權
  3. (3) 製造、販售仿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屬於公訴罪之範疇,但已侵害商標權之行為
  4. (4) 著作權是為促進文化發展為目的,所保護的財產權之一

官方答案

(3) 製造、販售仿冒註冊商標的商品不屬於公訴罪之範疇,但已侵害商標權之行為

解析

依據台灣《商標法》第95條與第97條等規定,未經授權製造、販賣仿冒註冊商標的侵權商品,屬於「非告訴乃論罪」(即俗稱的公訴罪),檢警機關知悉即可主動偵辦,無須商標權人提出告訴。因此選項3敘述為非公訴罪是錯誤的。其他選項中,以著名建築為外景拍攝符合合理使用,創作完成即享有著作權(創作保護原則),均為正確觀念。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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