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65題

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等物件設計、製造或輸入者及工程之設計施工者,致力防止發生職 業災害,應於那些階段實施風險評估?

題目

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等物件設計、製造或輸入者及工程之設計施工者,致力防止發生職 業災害,應於那些階段實施風險評估?

  1. (1) 施工規劃
  2. (2) 設計、製造
  3. (3) 輸入
  4. (4) 使用

官方答案

(1) 施工規劃、(2) 設計、製造、(3) 輸入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規定,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等物件之設計、製造或輸入者,以及工程之設計、施工者,應致力防止發生職業災害,並於「設計、製造、輸入或施工規劃」等階段實施風險評估。此規定係規範源頭管理與工程生命週期前端之責任主體,因此階段涵蓋施工規劃(選項1)、設計與製造(選項2)、輸入(選項3)。而「使用」(選項4)階段屬於事業單位雇主於作業現場之安全衛生管理責任,非本條所指設計、製造、輸入或工程設計施工者之源頭評估責任階段。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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