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15題
過氧化丁酮為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中所稱之何種危險物?
題目
過氧化丁酮為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中所稱之何種危險物?
- (1) 爆炸性物質
- (2) 禁水性物質
- (3) 自燃物質
- (4) 易燃固體
官方答案
(1) 爆炸性物質
解析
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相關危害性化學品之分類定義,過氧化物(如過氧化丁酮、過氧化甲乙酮等有機過氧化物)具有極高化學不穩定性,在受熱、摩擦或震動時易引發激烈分解、燃燒或爆炸,在法規危險物分類中歸屬於「爆炸性物質」(有機過氧化物類別)。其餘選項中,禁水性物質如金屬鈉、自燃物質如黃磷、易燃固體如紅磷等,與過氧化物之特性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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