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62題

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等物件設計、製造或輸入者及工程之設計施工者,致力防止發生職 業災害,應於那些階段實施風險評估?

題目

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等物件設計、製造或輸入者及工程之設計施工者,致力防止發生職 業災害,應於那些階段實施風險評估?

  1. (1) 輸入
  2. (2) 施工規劃
  3. (3) 設計、製造
  4. (4) 使用

官方答案

(1) 輸入、(2) 施工規劃、(3) 設計、製造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5 條第 2 項規定,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等物件之設計、製造或輸入者,及工程之設計、施工者,應於「設計、製造、輸入或施工規劃」等源頭階段實施風險評估,致力防止發生職業災害。立法目的著重於源頭安全管理(Prevention through Design),使物件或工程在進入工作場所使用前即消除或降低危害。至於「使用」階段之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屬於事業單位雇主之日常安全衛生責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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