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32題

事業單位所聘僱外國人連續曠職幾日失去聯繫時,雇主應通報主管機關?

題目

事業單位所聘僱外國人連續曠職幾日失去聯繫時,雇主應通報主管機關?

  1. (1) 4
  2. (2) 2
  3. (3) 3
  4. (4) 1

官方答案

(3) 3

解析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達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時,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此題測驗雇主通報外國人失聯之法定天數門檻,規定之連續曠職天數即為3日,故應選選項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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