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32題
事業單位所聘僱外國人連續曠職幾日失去聯繫時,雇主應通報主管機關?
題目
事業單位所聘僱外國人連續曠職幾日失去聯繫時,雇主應通報主管機關?
- (1) 4
- (2) 2
- (3) 3
- (4) 1
官方答案
(3) 3
解析
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6條規定,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達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時,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此題測驗雇主通報外國人失聯之法定天數門檻,規定之連續曠職天數即為3日,故應選選項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