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18題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題目
檢舉人應以何種方式檢舉貪污瀆職始能核給獎金?
- (1) 委託他人檢舉
- (2) 以真實姓名檢舉
- (3) 以他人名義檢舉
- (4) 匿名
官方答案
(2) 以真實姓名檢舉
解析
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第3條及第8條規定,檢舉人檢舉貪污瀆職案件,應以真實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地址等具名檢舉;若為匿名、未具真實姓名或無法查證身分者,依規定不予發給檢舉獎金。此規定旨在落實檢舉責任、保障被檢舉人權益,並利於後續查證及獎金核發程序,故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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