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21題
勞工或雇主對於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認有異議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下列何者申請認定?
題目
勞工或雇主對於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認有異議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下列何者申請認定?
- (1)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
- (2)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 (3) 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
- (4) 該管勞動檢查機構
官方答案
(2)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解析
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75條(或原《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11條)規定,勞工或雇主對於職業疾病經醫師診斷認有異議時,得檢附有關資料,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認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後,得送請中央主管機關職業疾病鑑定會辦理鑑定。因此申請受理機關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故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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