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41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女工分娩前後,雇主應給予產假幾星期?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女工分娩前後,雇主應給予產假幾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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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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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0條規定,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星期;妊娠3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4星期。法規給予產假8星期旨在保障女性勞工在產前調養與產後身體迅速復原,並保障母性健康。因此分娩前後依法應給予產假8星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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