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術科

第4題

第四題題目: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8 條第1 項規定:「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公 告列入型式驗證之機械、設備或器具,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驗證機構實 施型式…

題目

第四題題目: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8 條第1 項規定:「製造者或輸入者對於中央主管機關公 告列入型式驗證之機械、設備或器具,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驗證機構實 施型式驗證合格及張貼合格標章,不得產製運出廠場或輸入」。請依上開規 定,據以簡答下列各小題。 (一) 某雇主日前因設置未經型式驗證合格之列管產品,遭查處罰鍰在案,致 當事人查閱職業安全衛生法第8 條第1 項及同法第44 條第2 項規定:「違 反...第8條第1項...規定者,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 竟然發現該法第8 條第1 項規定僅針對「製造者或輸入者」之限制事項 規範,並未明文涉及「雇主不得設置」之禁止義務,乃對雇主受罰衍生 其法律責任主體疑義,心生不服處分之民怨,若台端擔任該公司職業安 全管理師,本於職責對檢查機構裁罰「雇主」之執法依據與援引法條是 否妥適,有將此一法理分析見解提供雇主審酌釐清之必要,爰請說明下 列事項: 2 2 0 0 0 職業安全管理甲第3 頁/ 共4 頁 ( 術科) 1. 處分之適法性有否疑義,繫於雇主援引上述法條之規定是否正確,否 則滋生誤解,是以若能就雇主援引法條之文義內容不當之處予以導正, 即可使本案裁罰處分於法有據,法理規範殆無疑義,請台端就本案爭 點之處置,提供法制見解。(3 分) 2. 承上,「交流電焊機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屬本法第8 條第1 項之列管 產品,若雇主現今仍設置未經型式驗證合格之該產品者,實務上依法 裁罰殆無疑義。對於依法裁罰處分「雇主」有否合宜性,請簡述本案 中央主管機關已對法制面採取何項行政作為,方使本案裁罰具有正當 性與適法性?(4 分) (二) 依本法第8 條所定驗證機構,須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若有A、B、C 等 單位對外招攬客戶,宣稱具備資格條件如下表,並自稱將據以申請認可 云云,請就表列A、B、C 所述事項,分別依法定資格條件,列舉其各該 於法不合之處。 單位 組織型態 對外宣稱資格條件 *於法不合之處 A 財團法人 1. 檢測試驗室外包。 2. 具有從事型式驗證業 務部門,可出具驗證 合格證明書。 答案1(2 分) B 某檢驗公證 股份有限公 司 1. 接受委託檢驗,出具 檢驗證明文件。 2. 提供準確樣品檢測服 務。 答案2(2 分) C 某產業廠商 聯誼會 1. 會員多為製造商與進 口商,會務人員均具 廠商身份。 2. 與民代及業界高層關 係密切,執行面易於 連絡配合。 答案3(2 分) 2 2 0 0 0 職業安全管理甲第4 頁/ 共4 頁 ( 術科) (三) 某公司採購本法第8 條所定列管產品一批,因得標廠商交貨驗收之產品 本體上未張貼驗證合格標章,經採購單位拒收後,得標廠商乃補付影印 之驗證合格標章紙本若干及膠水數瓶供客戶自行張貼,若台端為驗收人 員之一,能否接受此一改正措施予以驗收?請說明立場與上開標章製作 之法定規格要件。(3 分) (四) 對於未經型式驗證合格之產品或型式驗證逾期者,不得使用驗證合格標 章或易生混淆之類似標章揭示於產品,請說明下列事項: 1. 若對揭示於產品之驗證標章相關事項需了解更多資訊,且擬確認其是 否屬已完成驗證合格之產品型式者,請說明目前具有方便與快速且能 對外公開提供全年24 小時免費瀏覽驗證合格產品清單等相關資訊之 查詢管道?(2 分) 2. 承上,驗證合格標章,其格式由圖式及識別號碼組成;識別號碼應緊 鄰圖式之右方或下方,且由字軌TC、指定代碼及發證機構代號組成, 若擬查悉張貼驗證合格標章之某產品之製造者名稱、廠址、系列型式 或驗證有效期限等,請說明須查閱何種文件?(2 分)

參考解答

  •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機械、設備或器具,其構造、性能及防護未符合安全標準者,不得產製運出廠場、輸入、租賃、供應或設置。
  • 列入型式驗證之產品,製造者或輸入者須經認可驗證機構型式驗證合格並張貼合格標章,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
  • 雇主採購、租賃或使用時,應確認型式驗證、合格標章、中文說明書、警告標示及安全防護裝置完整。
  • 發現未合格或防護不符標準,應停止使用、隔離、改善或退貨,並保存驗收及確認紀錄。
  • 安全裝置不得拆除、失效、旁路或任意變更;變更後仍須符合原安全標準或重新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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