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3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79題
下列那些為局限空間作業場所應公告使作業勞工周知的事項?
題目
下列那些為局限空間作業場所應公告使作業勞工周知的事項?
- (1) 現場監視人員姓名
- (2) 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
- (3) 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
- (4) 內部空間的大小
官方答案
(1) 現場監視人員姓名、(2) 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3) 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2規定,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有危害勞工之虞時,應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公告下列注意事項使勞工周知:一、作業有可能引起缺氧等危害時,應經許可始得進入之重要性;二、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三、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四、現場監視人員姓名;五、其他作業安全應注意事項。選項4之內部空間大小並非法定應公告事項,故正確選項為1、2、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